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贸办(科),石浦镇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县委〔2013〕5号文件精神及2013年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管理咨询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鼓励中小企业主动导入管理咨询,注重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是服务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2012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与专业管理咨询机构订立具体的咨询项目业务合同,接受管理咨询机构诊断辅导,并能够在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预定咨询计划,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将优先上报市经信委立项);
4.企业无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事件,连续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问题。
二、申报资料
1.象山县管理咨询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
2.企业与管理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管理咨询项目计划书(包括诊断报告、目标计划、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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