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
朗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精神,切实加强全县餐桌安全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品种开展治理整顿,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水产品。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理整顿,使主导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有较大提升,产地环境更加改善,养殖模式更加生态健康,生产行为更加规范可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氛围进一步形成,不发生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一)2015年,重点加强主导水产品的整治和监管,基本掌握全县牛蛙、海捕虾等重点品种的总体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完成对相关主体的宣教培训工作,确保主导品种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0%,抽检合格率达到88%以上,不合格产品追溯处率达到100%。
(二)至2016年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深化。建立以南美白对虾等为主的主导品种监管档案,基本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以打击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过量使用保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导品种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2%,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到100%。
(三)至2017年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全面完成。深化对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过量使用保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县“三品一标”基地全面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主导品种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4%,抽检合格率达到92%,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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