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紧急通知
朗读
各镇(乡)、街道渔(农)办、局属各科站:
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项目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预算体系改革和市财政部门预算要求,做好2015年度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镇(乡)、街道抓紧组织,切实做好2015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标准鱼塘改造、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渔业安全、水产品质量与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海洋灾害防御工程、海域使用专项、专项执法及护渔人队伍建设、人工鱼礁(一打三整治专项)。
二、申报要求:
(1)、根据财政部改革要求,专项财政资金以支持公益类、准公益项目为主,减少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竞争类项目,全面推广项目绩效评估,项目的管理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趋于严格,今后结转两个年度以上的项目资金将全部由财政收回统筹,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任何三公经费、日常经费和工资福利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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