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象山县渔业船舶领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渔)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安委会(象安委办[2014]38号)文件、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渔业船舶领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求,为抓好“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渔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现印发《象山县渔业船舶领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9月10日
象山县渔业船舶领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台湾高雄“7.31”事故、江苏昆山“8.2”事故教训,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市局开展渔业打非治违、县安委会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渔业船舶领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全省正在开展的浙江渔场“一打三整治”为抓手,以预防碰撞事故和严肃查处渔船非法生产、违规作业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船证不符”渔船,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渔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渔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综合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增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技防和人防能力,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升渔船防碰撞能力,及时处置海上突发性事件,减少渔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重点内容
以开展“一打三整治”内容为重点,集中打击整治渔业船舶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
二是开展“船证不符”捕捞渔船和渔运船整治;
三是开展休闲渔船整治;
四是查处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县局成立以章志鸿局长为组长,包希伟副局长、张生荣大队长为副组长,安监、渔政渔监、渔业执法大队、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渔业船舶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全县渔业船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镇乡、街道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动员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组织对辖区渔船进行排摸,发挥渔村、渔船安全管理服务站作用,督促渔民老大认真开展渔船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31日-11月底)
一是安排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各类渔业船舶的船员配置情况、作业性质、安全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以及船员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等情况。对涉渔“三无”船舶排查要统一登记,各地应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涉渔“三无”船舶数量在50艘以内的镇乡,应在2014年全面完成取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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