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参建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吸取南京禄口机场工作人员聚集性疫情教训,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我县海港口岸和港航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南京等地疫情,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海港口岸疫情防控
一是加大对外轮疫情的防控,对21天内有经停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港口或有高风险国家(地区)港口旅居史船员换班上船的入境国际航行船舶纳入抵港外轮疫情风险重点研判范围,实施高风险等级管理,向县防指请示,并转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采取专案接卸等方式做好靠港作业疫情防控。
二是严格落实海港口岸各项防控措施,继续加强船岸界面防控,严格梯口管控,非必要不登轮,对确需登轮的,严格核查个体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完成情况,继续加强港区等“大门”管控,严格落实进出人员登记、测温、亮码等措施。
三是加强海港口岸工作人员管理,码头一线作业人员、医疗废弃物清扫接收转运人员等要做到人员相对固定、严格个体防护,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口岸高风险工作人员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口岸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按要求做好上述工作人员家属的监控检测。
二、强化内贸港口船舶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港口作业管理。各港口企业要加强靠港船舶管理,靠泊作业前,港口企业应与船方严格核实船舶近14天内有无经停南京港口、有无在南京进行船员换班或人员上下以及船员健康码、体温监测是否有异常等情况,如发现异常的,要立即向海港防疫专班及属地乡镇汇报。船舶靠港期间只开放一个受控的登岸通道,非必要不上船,非必要不下船,尽量少接触,争取不接触;对确需登岸船员,要求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和船员健康码绿码,并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登轮作业时要戴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不得进入生活舱,下船后做好消杀。对于劳务外包、施工、检维修、港口理货、船舶供应、外来车辆等确需进入的,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数量,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核实身份,询问登记外来人员必要的健康信息,进行体温测量。港航企业要加强对劳务外包人员的管理,将本企业员工的管控要求、措施在劳务外包人员中一并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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