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精神,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委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象政办发〔2011〕14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规模以下工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化建设,特制定《象山县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面启动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14年底,50%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2015年底,全面完成机械、纺织、有色、建材、冶金、食品、轻工、电镀、印染、造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组织
(一)县安监局成立工贸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县实际,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分宣传发动、推广实施、全面达标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至3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标准化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推广实施阶段(2014年3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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