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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关于建立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潮鸣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11 日
关于建立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街道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把“规范管理,细致服务,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倡导企退人员参与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的监督工作,从企退人员骨干、小组长等人员中聘请监督员,全程参与服务、帮困、活动组织与策划的监督工作,建立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群众参与监督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着力加强基层站(室)工作人员的行风效能、廉政建设,通过公开接受社会化管理服务监督员的日常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政策的公开、透明。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进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让企退人员满意。
二、监督目的
1、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执行力,深化行风效能建设;
2、强化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到监督工作日常化。责任清晰,严禁出现形式化、走过场等现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完善和落实;
3、将群众参与监督工作和居民满意评议纳入街道先进站(室)创建过程和争创优质服务窗口等活动,紧密结合,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综合效应,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创新发展,构建和谐劳动保障服务氛围。
三、监督内容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室)工作职责落实以及服务承诺承兑情况;
2、退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情况;
3、对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退管全年的五项服务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形式
1、站(室)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监督员意见,反馈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2、定期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意见表》,并由站(室)组织收集,整理和反馈;
3、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台账,对投诉、举报、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做好件件回复和存档;
4、定期将社会化管理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邀请监督员全程参与和监督各项活动和经费使用,并对工作人员的处事结果进行评议。
五、监督员条件
1、一般在68周岁以下,在社会化管理的企退人员中任期满3年以上的自管小组长;
2、身体健康,无严重慢性病和残疾,有良好的心态;
3、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表达能力,并在本社区企退人员中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六、聘任要求
1、每年每个社区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人选需经社区企退小组长全体会议通过;
2、经街道审核,每年年初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3、监督员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监督员工作时将予以解聘,社区做好替补新人的推荐工作。
附:
潮鸣街道社会化管理服务监督员 | ||||
社 区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所巷 | 倪 民 | 男 | 69 | 党员 |
沈森林 | 男 | 77 | 党员 | |
艮山门 | 卢淑桂 | 女 | 62 | 党员 |
潘爱珍 | 女 | 70 | 群众 | |
艮园 | 章善女 | 女 | 67 | 党员 |
孙乾汕 | 男 | 63 | 党员 | |
东园 | 王巧珍 | 女 | 61 | 党员 |
张东方 | 女 | 59 | 党员 | |
刀茅巷 | 孙荣贵 | 男 | 70 | 党员 |
蔡志文 | 女 | 58 | 群众 | |
东河 | 王爱玲 | 女 | 64 | 党员 |
田 军 | 女 | 67 | 群众 | |
知足弄 | 徐爱珍 | 女 | 67 | 党员 |
赵荣娟 | 女 | 61 | 党员 | |
小天竺 | 汪传忠 | 男 | 72 | 党员 |
许宝香 | 女 | 64 | 党员 | |
体东 | 叶志英 | 女 | 66 | 群众 |
庞月英 | 女 | 68 | 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