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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下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月度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2021-05-25 下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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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住建〔2014〕62号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4年下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

和扬尘整治工作月度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科室),辖区各工地项目部: 

为督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将文明施工扬尘整治责任落到实处,下城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月度督查工作,现将《2014年下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月度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14年5月21日

 

 

 

 

 

 

 

 

 

 

 

 

 

 

 

 

 

 

 

 

抄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大气办。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2014年下城区建设工程文明

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月度监督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7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函[2014]80号)要求,全面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工地扬尘污染,降低空气污染指数,提高大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评,确保不失责任分,实现施工文明化、堆放整齐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清洁化、物料覆盖化的目标。根据《2014年下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下城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月度监督检查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

下城区住建局监管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地,国有土地上拆迁工地,河道及道路综合整治工地,绿化工地,装饰装修工地等施工现场。

二、职责分工

房屋建筑工地:由质安监站负责;

国有土地上拆迁工地:由征收办、基础公司负责;

河道及道路综合整治工地:由河道整治建设中心、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

绿化工地:由绿化办负责;

装饰装修工地:由监察大队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14年全年,原则上每月集中抽查不少于2天(次)。

四、检查方式

月度监督检查行动由下城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每月从成员单位抽调3-5人参加检查。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月度监督检查行动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每个成员单位监管项目原则上每月抽查不少于1个。

五、检查内容

(一)合同中建设各方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明确情况;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完善情况;文明施工费用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七牌一图”设置、现场围挡设置、美化和维护情况。

(三)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和控制措施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相关冲洗、洒水、降尘设备、土方覆盖、路面硬化清洁、材料堆放、预拌砂浆混凝土以及建筑垃圾管理等内容。

(四)大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方案落实情况。

(五)建设工地“五小设施”配置情况,办公、生活区内环境卫生情况,民工宿舍配置专用生活柜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民工宿舍空调配置、使用情况。

(六)施工现场噪音控制、夜间施工噪音灯光扰民管理情况。

(七)施工现场车辆冲洗、排水、废浆沉淀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渣土运输手续办理及车辆出场清洗情况。

(八)文明施工资料管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作为今年整治工作的重点,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工地项目部要根据《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详见附件一),对施工现场逐个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检查情况采用《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详见附件二)进行自评,评分表每月25日前上报至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质安监站)。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扬尘控制、生活区卫生保洁等工地环境卫生情况开展抽查和评价,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做好投诉案件和有关部门抄告单的处理工作。

(三)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停工整改、信用扣分、通报批评、简易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通过正面引导,抓典型,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培育一大批样板工地,提升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总体水平。

   

 

 附件:1.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

附件:2.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附件1  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暂行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评 定 标 准

分 值

扣 分 标 准

管理责任

合同中建设各方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明确;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完善;文明施工费用落实。

15

合同中建设、施工、监理任何一方责任不明确的,

扣5分;无专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扣10分,管理效果

差的,扣2~5分;文明施工费用未落实的扣10分。

市政工地

交通组织

现场交通组织方案完善;按规定设置车辆、行人安全

通道;交通安全、导向标志、夜间示警红灯等正确设置。

15

无交通组织方案扣5分;未设置安全通道扣5分,

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5分;交通安全、导向标志、

夜间红灯示警等设置不全,每项扣1分。

1七牌

一图

按照JGJ59-2011的要求制作“七牌一图”;图牌内容、

规格符合要求,悬挂位置适当,安装牢固醒目,

字迹清楚、无破损、无污渍

40

6

未能按JGJ59-2011制作的“七牌一图”扣6分;

每缺少一牌(或图)扣1分,图牌安装不牢固、

破损、字迹不清楚、有污渍各扣1分。

2围挡

围挡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并与所处环境

相适应;围挡应由硬质材料制作,并统一、牢固、

整洁、美观、有效。

10

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扣10分;围挡不统一、

不牢固、不完整、不美观、不整洁各扣2分;

围挡未采用硬质材料制作扣5~10分。

3材料设

备放置

设备、材料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在场内分类整齐放置;

临时设施不得搭建在施工围挡上;

工程竣工时工完场清。

10

设备、材料未按总平面布置图放置的扣2分,围挡外

放置扣3分,场内零乱扣2分;临时设施搭建在

围挡上扣3分;工程竣工未做到工完场清扣3~5分。

4现场及

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尘土飞扬,无渣土撒落、无废

水漫溢,无抛撒垃圾、无噪声扰民,不随意焚烧有毒

有害物料。运输车辆证照齐全,不冒顶装载和带泥上路,

渣土及砂石料运输密闭;现场无擅自搅拌混凝土,

无大面积场地积水,无道路泥泞,周边落实保洁。

8

现场发现尘土飞扬一次扣4分;污水漫溢一次扣2分;

焚烧有毒有害物料或任意排放水一次扣2分;

车辆带泥上路一次扣2分;渣土和砂石料未密闭

运输一次扣2分;无专人保洁一次扣1分;发现现场

有大面积积水或道路泥泞现象的扣2~5分。

5设施

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原有管线和周边建(构)筑物。

6

无保护措施扣3分,挖断管线或影响

周边建(构)筑物视严重程度扣2~6分。

生活设施

生活区应与施工区明显分隔,环境整洁;“五小设施”

搭设应符合规定;现场食堂卫生整洁,证照齐全,

有防灭鼠、蟑、蝇措施;厕所、浴室应清洁,

有专人清扫,生活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的有盖容器。

10

生活区与施工区未分隔扣5分;“五小设施”搭设

不符合规定扣4分;宿舍不整洁、不卫生扣2分;

食堂不清洁、缺证照扣3分;

厕所、浴室不清洁或无人清扫扣2分。

现场人员

现场人员挂牌、持证上岗;炊事员有健康合格证;

现场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遵纪守法,不参与不健康活动。

15

发现违章指挥或作业一次扣2~15分;未持证或未

挂牌上岗,每人次扣0.5分;炊事员缺健康合格证者,

扣2分;参加不健康活动每人次扣1分。

管理资料

现场应悬挂或保存的图、表、证、照齐全;文明施工

管理资料完整,记录齐全;管理资料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现场应悬挂或保存的图、表、证、照缺一扣0.5分;

无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扣5分,检查记录不全或

无记录扣2~5分,资料管理不善扣2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说明:1、本标准依据《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制订。

2、按本标准检查评价,得分率在90%(含90%)以上为优秀;得分率在80%~89%(含80%)为良好;得分率在70%~80%(含70%)为合格;得分率在70%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2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管理责任

15

 

 

交通组织

15

 

 

1

施工

现场

七牌一图

40

6

 

 

2

围  挡

10

 

 

3

材料设备堆放

10

 

 

4

周边环境

8

 

 

5

地下设施保护

6

 

 

生活设施

10

 

 

现场人员

15

 

 

管理资料

5

 

 

合 计 得 分

 

 

 

检查意见:

 

 

 

 

 

负责人:                检查人:

年    月     日

建设(建管单位)、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应对结果签章认可。评分不合格时必须定人、限时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应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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