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下城住建[2012]41号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十八大”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区领导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国庆”、“中秋”、“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各科室(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点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安全防范监管。各单位、各科室(部门)要针对“国庆”、“中秋”、“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建筑、拆房、装饰装修工地、河道道路整治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工地施工安全监管。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情况,用火用电管理,各类材料(尤其是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制度情况以及防火灾、防高处坠落、防有限空间中毒、防触电、防坍塌、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等安全预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强化对深基坑、支模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监管,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切实减少施工扬尘,降低工程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创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氛围。
二是加强危旧房屋、木结构建筑和局自管房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及时加固危旧房屋,保障居住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局自管房的管理和维保,保障电梯等水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对木结构建筑的消防设备、电线老化进行检查。
三是加强文保点、经营场所和人防设施的安全监管。要落实文保点和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要加强人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单位、各科室(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工地项目部要紧紧围绕“堵截源头、消除隐患”的原则,结合隐患排查,全面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检查时间安排为9月中旬至9月底,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中秋”、“十八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应急机制,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各单位、各科室(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行为,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制定和完善节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严格报告制度,定人24小时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单位将国庆节前夕安全检查情况和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表于9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质安监站;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坚持值班报告制,在每天下午3:30以前将前24小时的值班情况报局总值班室,无情况报平安。(局总值班室电话:85171297、传真:85171191)
局质安监站联系人:邹晶,电话(传真)85170960。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十八大 安全生产 通知
抄 报:市建委、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区委常委、副区长何伟、副区长陈治
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