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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下城区“258” 人才
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学科技术带头人,为共建共享“繁华时尚之区,幸福美丽下城”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度下城区“十二五”第三批 “258”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
在下城区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在文化创意、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教卫文体、人力资源服务等重点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学生创业企业、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中业绩突出的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
二、选拔的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2、具体条件:选拔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以下各层次的具体条件。
第一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学科领域内,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很强的科研技术开拓创新能力,曾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市的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市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良好的培养前景;或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曾获省、市级以上企业管理或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对于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第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开拓创新能力,曾参加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作为主要作者,在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市级以上企业管理或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第三层次: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是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或承担本单位的重点科技项目,并带来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或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有区级以上企业管理或现代化创新成果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对于业绩突出,发展趋势良好的大学生、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年龄与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5年共选拔区“258”人才65名,其中第一层次10名,每人资助3万元;第二层次20名,每人资助2万元;第三层次35名,每人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实行分批核拨。各部门、街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第一层次推荐不超过15%,第二层次推荐不超过30%。
四、选拔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选拔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填写《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2),经营管理人才填写《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3),附有关材料,报主管单位。(企业按财政分片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报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2、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审核后将《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及有关材料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定,在下城人才网公示。
3、各街道、有关部门请将推荐材料在7月15日前送区人社局(联系人:虞捷,联系电话:86551369 王获 86552927)材料包括:(1)《2015年度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汇总表》1份(表式见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用Excel制作)。(2)《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式见附件2或附件3),表格中要求提供推荐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刊等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推荐表电子文件1份,每个推荐人员的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推荐人员姓名,申报层次,推荐部门或街道。
《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汇总表》和《2015
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可到下城人才网(www.xcrcw.com)下载。
附件: 1.各有关部门、街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专业技术人员)
3.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经营管理人才)
4.2015年度下城区“258”人才培养人选推荐汇总表
中共下城区委组织部
下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