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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四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1-05-25 下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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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安委办〔2018〕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四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杭安委办〔2018〕29号),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四个一”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暗访查找问题,督查推进工作,压力倒逼落实”为工作机制,聚焦全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通过隐患摸排、研判交办、限期整改、通报点评等形式,严查、严管、严治重点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在各行业(领域)编织“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责任网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架构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唐锋任组长,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旅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消防下城大队、交警下城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区安委办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推进,落实归口指导、协调管理和督查评估等工作。

    三、排查整改督办内容

    督查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施工领域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出租房、电动自行车等消防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三场所三企业”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五)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

   (七)燃气供应站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情况;

   (八)重点行业、领域、部位、岗位等安全隐患较多,且较严重的情况;

   (九)国家、省、市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改事项;

   (十)其他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统一隐患来源渠道

    1.行业主管部门排查获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隐患排查。

    2.属地街道办事处通过“网格化”排查方式获取: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风险等级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台账。

    3.区安委办根据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工作交流等掌握的问题线索,对各行业各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四不两直”等方式的明查暗访。

   (二)统一隐患分析研判

    1.各责任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根据隐患轻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大小,评估确定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2.区安委办每30日从行业主管部门、街道收集汇总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台账并结合暗访检查掌握的隐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核实后下发《下城区重点安全生产隐患交办单》,并抄送政府各分管领导。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30天。对因工程性、资源性、程序性等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说明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治目标、具体要求等,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三)统一隐患验收方式

    各责任单位负责对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区安委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安全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落实二次交办,直至办结。

   (四)统一隐患通报点评

    1.每30日由区安委办发文通报一次:企业隐患点整改完成情况,街道、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进度排行榜。  

    2.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分析会:由区政府领导召集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集中点评隐患整改情况,明确工作要求;遇特殊敏感时期,由区安委办请示区政府领导适时召开分析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要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办为主线,以暗访曝光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以“大排查、找隐患、抓整改、强督办、严问责、齐参与、促安全”为总主线,将暗访督查、问题整改、事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升辖区内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必要按照“三个必须管”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强化落实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要强化责任倒查,对问题整改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根据相关程序,启动约谈问责。

   (三)强化执法支撑。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对暗访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迅速跟进,亮剑执法,严查严治;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保持执法刚性,坚决做到治理到位、销号到位。

请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将当月隐患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较大风险隐患上报区安委办(附件1)。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85835050.

 

    附件:1.下城区重点安全生产隐患上报单

          2.下城区重点安全生产隐患交办单

          3.下城区重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验收单

 

 

                                杭州市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628


附件下载:(16)附件:下城区重点安全生产隐患上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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