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和《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方案〉的通知》(杭安委办〔2018〕11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切实提高全区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区安委办制定了《下城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下城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目标
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显著增强,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和阵地建设深入推进,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要有制度。各类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二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三要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四要有文化。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五要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六要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具体由各街道牵头,各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参与)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每次家长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鼓励中学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三要有资料。积极创新宣教手段和模式,在“杭州校园安全教育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宣教资料,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四要有人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五要有演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团区委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要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三要有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相关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四要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五是有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由区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落实)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安全运行水平。一要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二要有人员。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组织建设安全宣教志愿者队伍。三要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五要有演练。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馆,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培训和警示教育。(由区安委办牵头,各街道、各社区具体负责、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和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乡村安全生产保障。一要有氛围。在村社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二要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队伍的作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三要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到农村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四要有重点。加强对即将赴城市务工青壮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由区经旅局牵头,各街道、社区委员会具体负责,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和区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一要有资料。编印发放《家庭安全知识手册》。二要有活动。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三要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四要有技能。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由区安委办牵头,各街道具体负责,区宣传部(文明办)、区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密切参与)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要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二要有场所。努力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广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至2018年底前,各街道要完成至少一处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挂牌)。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由区各专业安委会牵头,区宣传、公安、建设、文广新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有关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做好本街道和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举措。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中。各街道要研究制定适合街道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并转发到社区一级,形成相对规范和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树立一批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区安委办成立“七进”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安委办主任任组长,区专业安委会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落实。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强化政策保障和经费投入,争取将“七进”活动列入部门预算。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七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七进”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各选择宣教工作好的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基层单元,开展“七进”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
(三)及时上报方案。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切实可行的“七进”相关活动方案,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作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有序开展,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请各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区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金林,联系电话:0571-8583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