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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浙卫发〔2013〕1号)等文件精神,第一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3年(2014-2016年)培养期满。经个人自评、单位审核、集中汇报和专家评议,并由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王良静等16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综合考评等次为优秀,丁熙等106位为合格,余国峰等5位为基本合格,王卫军等2位为不合格,现予公布。
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期满综合考评工作,是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以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抓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感,积极履行用人单位主体职责,不断优化人才使用、服务、管理和保障举措,注重人才团队和梯队培养建设,继续重视医坛新秀的学科建设和团队发展,充分发挥卫生高层次人才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附件:第一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综合考评结果.doc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