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省法制办的要求,现对省法制办2017年法治工作要点和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度省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017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把握新方位、践行新使命、落实新要求,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把关,更加注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依法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更加注重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的提升,更加注重基层基础,不断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政法处、宣传处、各相关处室)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要求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和流程图的梳理和公布,确保“最多跑一次”事项在网上顺利运行。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各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转移,及时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公示内容。(政法处、各相关处室)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行政流程,形成网上网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处、各相关处室)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监督管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会前审查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的效率。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等机制。(政法处、各相关处室)
三、加强制度供给。按照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要求,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立法前评估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为立法计划的实施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打下良好基础。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2017年底前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政法处、各相关处室)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对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和指导协调,推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程序意识、严明程序规范。着力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政法处、监督局、各相关处室)
五、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复议移送、答复等各项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互动等机制,依法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表达诉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协调并督促落实依法执行生效裁判以及落实司法建议。(办公室、政法处、各相关处室)
六、加强法制研究、信息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法制研究工作,围绕实践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努力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报告。认真做好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及时发出正面声音,助推唱响主旋律。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继续做好学法的有关工作,推动学法用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加强政府法制业务工作培训,通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重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指导。(政法处、宣传处、各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