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杭州市下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项工作的区级牵头部门于4月1日前将工作联系人报区安委办。每月1日前,将方案实施的进展落实情况报区安委办,联系人:杨英蛟,联系电话:85835052
附件:杭州市下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杭州市下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杭州市下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市领导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9〕8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安委〔2019〕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源头治理和区域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以及物流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城镇燃气等安全检查整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5月20日前明确隐患清单。8月2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整治。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隐患检查整治,检查危险化学品配送、装卸等重点作业环节。检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是否使用电子运单系统,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经过非法改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4月20日前明确隐患清单,6月2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可能引发的风险,开展安全风险评估,6月20日前完成评估并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下城运管处负责)
(三)开展爆炸物品整治。开展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爆炸物品储存、使用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仓库布局、超量存放、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爆破作业情况,5月20日前完成检查及隐患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购买、销售、储存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
(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开展城镇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人员密集区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检查,4月20日前明确隐患清单,6月2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瓶装液化气动态电子监管。(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下城运管处配合)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运用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生产安全子系统和物流安全子系统开展危化品监管工作。配合省级部门做好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安全、协同监管和公共服务五个子系统业务数据归集、数据共享和系统运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下城运管处、区公安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按分工负责)
教育、卫健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重点做好高校实验室、医院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各街道、u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住建局要举一反三,迅速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难点、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明晰任务清单、保障措施,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暂扣或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查封或扣押、停止供电、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和约谈警示等措施,积极攻坚克难,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准解决措施,始终关注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到位、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二)加大力度,强化执法。各街道和各部门要坚决防止工作中“只检不查”“重痕迹、轻落实”和“以罚代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把落地见效作为检验大检查成效的唯一标准。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紧密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对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分级挂牌督办。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隐患整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于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责令停止建设、吊销有关证照、关闭的,要按有关规定迅速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及时予以处理。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责任,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