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品质,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使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期盼的事情改起。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提倡设计师全程驻点,编制“一小区一方案”,组织多种方案比选,结合居民意见及时完善改造方案,确保居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提升小区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三)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构建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落实区级牵头、街道实施的主体责任,发挥社区的沟通协调作用,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
(四)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改造前制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改造中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改造后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实现小区管理制度化、专业化。
三、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
重点为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计划
2019年开展项目试点并全面启动,优化政策保障,建立工作机制,至2022年前,全区实施改造老旧小区共计93个、1481幢、6.96万套、448万平方米,预计改造资金为17.862亿元。
(三)改造内容
以《下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操作工作手册》为指引,实施“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改造,重点突出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
对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必须列入改造内容,确保实现小区基础功能。
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实施加装电梯、提升绿化、开展雨污分流、增设停车设施、建设智慧安防和智慧消防、打造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等改造,落实长效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功能。
探索对老旧小区周边碎片化土地的整合利用,可对既有设施实施改建、扩建,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通过插花式征迁或收购等方式,努力挖潜空间,增加养老幼托等配套服务设施。
(四)改造程序
1.计划申报。各街道于每年10月底向区旧改办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
(1)征集改造需求。由区旧改办牵头,各街道组织对照辖区内2020-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计划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问题,了解改造需求和重点,形成实施项目清单。
(2)制订改造方案。根据项目清单,由项目所在街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同步制定居民资金筹集方案以及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物业服务引进等长效管理方案。
(3)申报改造计划。由所在街道组织上述方案在项目范围内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街道报区旧改办,区旧改办集中汇总报区政府决策后向市建委申报列入下一年度全市改造计划。
2.计划确定。根据下一年项目安排,确定资金预算,列入区政府项目投资计划。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各街道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落实方案设计及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工作。
(1)方案设计与审查。各街道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区旧改办牵头进行联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