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经第七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主旨,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完善自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及时化解物业管理领域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小区的服务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街道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1、建立责任联担机制。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街道办事处的法定职责,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要明确物业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落实专项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对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针对出现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内容及程序依法依规。要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帮助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及日常工作的相关指导。
2、建立会议联席机制。由街道牵头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集住建、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判物业管理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街道要充分运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整合物业管理、城管执法的信息和资源,发挥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全程监督等综合管理优势,联动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和执法责任,解决小区综合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3、建立矛盾联调机制。深化完善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多方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和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律师在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街道、区住建局负责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4、建立应急联动机制。针对当前物业管理矛盾较为复杂、较为突出的现状,区住建局要指导帮助街道、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突发性事件,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应急措施,及时处置危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