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下城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下城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建设和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3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机构、加强力量、明确职责、块抓条保、严格考核、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部门和街道联防联控、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至2015年6月底,街道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所),并有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二)至2015年7月底,基本建成以街道为大网格单元,社区和大型农贸(批发)市场(中心)、特色饮食集中区域为中网格单元,一定数量居民小组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至2015年年底,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长效制度。
二、重点内容
(一)健全工作机构
1.区市场监管局挂下城区人民政府食安办牌子,承担区食安委的具体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在城管科加挂食品安全管理科牌子,具体承担街道食安办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具体监管职责由街道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负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
1.街道食安委的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分析本地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3)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监督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食安办的职责。
(1)负责本级食安委的日常工作,承担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等职责。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3)制定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4)统筹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巡查、隐患排查以及专项整治。
(5)定期召集食安办成员单位会议,分析辖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6)制定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和管理考核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聘用、培训、管理和考核。
(7)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负责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城乡结合部自办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8)加强对不具备举办餐饮服务行业的出租房的管理。
(9)完成街道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场监管所的职责。
(1)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实施监管,协助街道、社区开展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2)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4)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5)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调查,上报并参与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6)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公安派出所。
(1)强化与市场监管所等的衔接、联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报警、举报、控告、线索等,应做好接警、处置及与监管部门的衔接工作。
(3)加大对食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5.城管中队。
(1)负责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的清理查处,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依法查处擅自将餐厨垃圾交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组织收集、核实、报告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相关信息。
(2)协助疾控机构开展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做好区域食品安全工作。
7.食品安全专管员的职责:
(1)落实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