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工业经济大会和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深化“知荣辱、强素质、优服务、创满意”为主题的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强势推进全局优化企业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1、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营造开放、宽松的企业发展环境。通过组织学习、讨论,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县经济发展面临的大好机遇和严峻挑战,克服为企业服务工作中的自满、松懈思想。从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入手,从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清除思想障碍,改变陈规漏习,做到多帮忙,不添乱,多支持,不索取,真心诚意,全心全意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只要是为加快发展、人民得益的事情,就要敢闯敢试,敢冒敢破,将公安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努力营造亲商爱企的服务环境。
2、进一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有关涉企的政策规定和县局关于《武义县公安局“强基础、优服务”十项整改内容及优化企业服务二十条具体措施》、《武义县公安局优化企业服务若干补充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保持政令、警令畅通,强化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中间梗阻、执行不力的现象发生。
3、进一步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落实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涉企案件的打击力度、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创造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要及时排查、化解各类涉企不安定因素,注重企业安全防范,落实打防并举各项措施,对严重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如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合同诈骗及其他刑事案件的,要坚持及时受理、快侦快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损失。
4、进一步加大保护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的力度。严禁插手经济、债务纠纷,在查处企业违法问题时,不得违规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对确实需要采取上述措施的,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对外地公安机关来我县侦查需我局配合的经济犯罪案件,需向分管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报告,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全县企业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规范强制措施的使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和技术骨干、重要客户等人员要慎用强制措施,凡因侦查工作需要,需对上述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其他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需经预审、法制部门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外地公安机关立案,对我县企业法人代表、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需我局配合的,先按规定报法制科审核,局长或分管局领导批准。
6、进一步严格涉企案件的办理。在办理涉企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涉案企业出钱办案,严禁对企业乱搜查、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借车辆、钱、物,如发生上述情况,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7、进一步严格落实清廉从警。全县公安机关领导和全体民警要清廉从警,严禁侵占企业利益,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在企业报销各类不应由企业报销的票据,不得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推销经营。严禁挟嫌报复,干扰企业正常经济活动,如被举报或投诉,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8、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率。全局各一线办案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靠前,主动为企业服务;严禁推委、扯皮。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服务态度,严禁出现冷、硬、横、推现象,要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艺术水平,以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要注重沟通和联系,争取广大企业主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