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人民政府:
我局所属县林场创建于1956年,总经营面积4.8万亩,林木总蓄积达10余万立方米,对促进我县林业发展,培育森林资源作出了积极贡献,是我县重要的商品林生产基地之一。现共有职工186人,其中在职人员71人,目前主要从事培育经营森林资源,是以采伐利用商品林为主要收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方式单一、经营体制不活。为探索林木合理流转机制,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搞活林业经营体制,增强县林场发展后劲,保障县林场可持续发展,借鉴我省其它一些国有林场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拟对县林场经营的部分商品林基地实行活立木转让,用于发展高山有机茶。现就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拟转让商品林基地座落在县林场反背林区,采用“一次转让,分年利用,分片采伐,分区改造”的方式,转让山林经营面积2347亩(以实地界定的四至范围为准),林木蓄积2.9万立方米,折合立木材积1.9万立方米。经对转让范围内的林木实行评估,综合考虑人民币利率浮动和林木生长量增长及林木价值变动趋势,参考现行市场价,设定转让标底450万元,分三年支付,转让期限30年,委托县产权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转让。分年采伐利用的商品林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给县林场的年度采伐限额内,所转让山场采伐后用于开发高山有机茶,发展县林场经济。转让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开发高山有机茶,培育经营森林资源,解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以上当否,请予示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