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的规定。为了配合各乡镇、街道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参与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用火的管理,火灾的扑救,案件的查处,迹地更新规划。贯彻《武义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责任区:县林业局领导、局机关科室划分如下:责任区 联系领导 联系科室
城关片 包宏斌 办公室、防火办
下杨片 徐松溪 营林科、生产站
柳城片 傅中伟 森林警察大队
新宅片 饶王杰 林政科、资源站
桐琴片 王银龙 森防站、木检站
桃溪片 董火良 项目站、园林站
二、考核内容:
㈠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与森林防火考核奖挂钩。
㈡下列情形,扣除相应的森林防火考核奖:
⑴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15-99亩的,每次联系领导扣20元,科室人员扣16元。
⑵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100-299亩的,每次联系领导扣50元,科室人员扣40元。
⑶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300-499亩的,每次联系领导扣100元,科室人员扣80元。
⑷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面积500-1499亩的,每次联系领导扣150元,科室人员扣120元。
⑸责任区内发生烧毁森林面积在15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或发生扑火人员死亡事故的,扣除联系领导、科室人员当月全部考核奖。
三、考核每月一次。考核扣除的金额以当月的森林防火考核奖扣完为止。考核统计由防火办公室负责。
四、各林业站按本办法考核,站领导参照联系领导考核。
五、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