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武义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县财预[2006]72号)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奖励福利、开支标准等问题的补充意见》(县财预[2006]74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局工作人员奖励福利、开支标准及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现报告如下: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年人均发放3600元,每人每月300元,实行按月预发,年终根据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再行计算。
二、节假日加班补贴:一般情况下不安排节假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补贴标准为每加班一个工作日发放30元,半天减半计发,个人当月加班补贴不超过300元。特殊岗位如办公室、林业公安、防火办、木材巡查大队等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工作日时间且无法安排补休、轮休的,按所超出的工作日计发,夜间加班已发放夜餐费补贴的不再发放加班补贴。
三、县内下乡差旅费包干补贴:本局工作人员下乡差旅费实行按月包干,包干补贴人均每月80元。
四、工作人员出差差旅费开支标准:按武财预[2006]7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作人员工作餐补贴:本局及基层林业站均已自办职工食堂,给予工作人员发放工作餐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七、劳保用品:仍按原规定及开支标准执行。
八、煤气补贴:采用直接贴补方式,每人每年600元。
九、工会节日慰问:对干部职工的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的节日慰问支出及年终家属座谈会等支出人均控制在1500元以内。
十、本规定从2006年1月起执行。
以上如无不当,请予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