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农[2008]88号
关于组织申报武义县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经研究决定,认定一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申报企业须与我县农业主导产业紧密关联,通过ISO9000或HACCP、QS等质量认证,具有带动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社会贡献大等特征。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报表;2.企业经营及发展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总结材料;3.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07年度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4.其开户银行提供的企业资信证明;5.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意见。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