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镇属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武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安委[2009]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2009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设“平安泉溪”。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步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大环境。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以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中心,以压事故、减伤亡为目标,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分级挂牌督办和突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力度,强化对驾驶人、重点车辆、新(改)建道路、客运企业及危险货物的源头管理,杜绝产生新的隐患,不断减少隐患存量。积极组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营运客车超员、农用及非营运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路面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村支线及其营运客车和城乡公交站(场)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山区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安全条件的工作。
(二)危险物品、矿山安全、电力、有限空间专项整治。
1、危险物品方面:以加强危险物品(重点是氢氟酸、液氯、液氨、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试生产、工艺变更、设备检修和运输环节的事故防范为重点,切实抓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击以及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艺自动化、“三危”(危险物质、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抓好发展规划、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在经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下,完善危险物品道路运输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和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
2、矿山安全方面(包括废弃矿山):露天矿山要全部实施中深孔爆破,严厉查处不分台阶开采、无开采方案(或不按开采方案开采)和二次爆破作业等违章违规行为;地下矿山以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系统(设备)、安全出口、采空区处置等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全面落实防坠落、防跑车等安全技术措施。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为抓手,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台帐、完善安全设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矿山企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加大对废弃矿山的整治力度。
3、用电安全方面:以治理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重点隐患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强化对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的监管,规范其安装和使用行为,并逐步形成隐患治理常态机制;扎实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和电力设施保护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涉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努力构建镇、村两级监管机构,又有广大电工从业人员参与的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网络,提高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工作覆盖面。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夏季高温等)、重点领域(建设施工、铸造、设备检修、农配网现场以及旅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人群(电工、电焊工、手持电动器具操作工等)的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对涉电违法违规行为、无证上岗、私自安装自备电源、“三线”无序交叉跨越、超容量、超负荷、外力破坏、偷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用电安全秩序,坚决遏制触电事故多发态势,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4、有限空间方面:督促有关重点行业和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浙江省地方DB33/707—2008),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继续以危化、医化、电镀、印染、食品、造纸、环保和建筑、市政施工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登记在案或检查发现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场所和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在进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护;对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将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三)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