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工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和处置作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调集力量,及时有效地予以处置,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保障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溪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火灾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事故分级别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依据《金华市重大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划分为特别重大火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第三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二条 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设立重大火灾处置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镇长任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书记任副组长
成员:农办、经发办、社会事务、综治办、派出所、警务、财政、城建、交通、民政、劳动保障所、医务、环保、电信、供电、中心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发生火灾的行政村书记和相关的企业主。指挥部职责:
1、研究审批灭火抢险救援方案;
2、调动各种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3、调用各种灭火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
4、发布有关现场信息。
第三条 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1、作战指挥组:组长由副镇长担任;成员由人武部、镇警务、供水、供电、卫生院等有关同志组成。其职责是:
⑴组织侦察、营救、处置、等抢险行动的落实;拟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
⑵组织指挥供水、供电、急救、工程抢险等部门的协调作战;
⑶发布战斗命令。
2、安全警戒组:组长由镇警务负责人担任并由派出所联防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警戒、车辆疏通,组织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
3、通信联络组:组长由镇电信领导担任,成员由电信、派出所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镇卫生院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处置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镇财政分管同志担任。成员民政助理、交警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食、宿及灭火、防毒、防化器材、车辆的油料供应等。
6、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化工单位技术人员担任,成员由消防、防疫、化工、建筑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灭火、防毒、防化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处理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第四章 应急准备
第四条 处置重大火灾,危险性大,时间紧,要确保任务完成,必须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为保证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始终畅通、不间断,消防队成员应配齐个人通信装备。
2、为保证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特殊性质,消防队人员应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并保证防护装备的充足和完好。
3、为保证灭火救援处置器材(包括照明设备、侦检器材、破拆工具、等社会临时采购)和灭火剂、消毒药剂、油料的供应,消防队应配备火场后援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