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农[2009]3号
关于印发《武义县农业局车辆管理制度》
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严肃公务用车管理,根据县纪委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了《武义县农业局车辆管理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义县农业局车辆管理制度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武义县农业局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确保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纪委有关公务车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局本级车辆由局领导分线使用。局属事业单位车辆由站长(局长、主任、大队长)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使用。局重大活动,全局车辆统一调配使用。
2、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局本级及局中心大楼内局属单位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确定停放地点,其他单位停放地点报局办备案。
3.严禁公车私驾,车辆必需配备专职驾驶员,凡因公车私驾所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4.车辆原则上只保证本单位公务使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私用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借车视本局用车情况并报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5.车辆用油,实行IC卡制。购油卡与管油卡实行分开管理。驾驶员按所驾车辆耗油量,到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处领用,领取的油卡由驾驶员签名登记,充值数量和各车辆领用数量,每月在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