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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2010]11号
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2、2010年武义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3、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
此页无正文。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金华市农业局,县食安委办。
武义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按照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0〕5号)和金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10〕21号)的要求,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基础上,继续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食安委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生产环节重点,通过深化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进一步构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准出管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全县现代农业健康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通过整治,杜绝在蔬菜等种植业产品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有毒有害原辅料和非法添加剂的行为,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建立生产记录。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帮助与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三品”生产基地全面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三是推广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四是组织对整治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五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五有一追溯”要求,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六是整顿与规范小农资,全面推广连锁经营,开展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探索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农药产品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等为整治重点品种;种植业产品以蔬菜、茶叶、水果等为整治重点品种,着重整治禁限用农药及农药残留超标。
重点单位: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大户,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蔬菜、水果、茶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第一批省级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基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含省级以上标准蔬菜瓜果园、蔬菜瓜果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和蔬菜瓜果精品园区等)。
此项整治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农产品质监科、产业发展科、粮油站、特产站、农经站配合。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完善生鲜乳收购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大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两证一单”检查力度,防范出现非法收购站(点),坚决打击非法添加、无证收购、无证单运输等非法行为,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秩序;落实《浙江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强化奶牛养殖场(户)和生鲜乳收购单位监管责任人制度,坚持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月2次现场督查。二是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结合后备母牛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奶站规范化水平,提高奶农和收购单位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为重点的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在奶牛产地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生鲜乳;
重点单位:奶牛饲养基地、生鲜乳收购单位等;
此项整治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农业执法支队配合。
(三)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世博会期间不发生重大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等监管和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和执法能力。二是开展饲料市场监督检查,跟踪检查饲料原料特别是鱼粉等蛋白饲料原料和产品生产企业,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三是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户)“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重点违禁药物监督抽检,加大抽检范围和频度,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或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同时,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养殖户普法宣传和教育。
3.整治重点。
重点单位:鱼粉、酵母粉等蛋白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畜禽养殖场。
重点产品:鱼粉、酵母粉等蛋白饲料,奶牛自配料。
此项整治由县农业执法大队牵头,畜牧局配合。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省内生产企业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禁用药物残留检出占不合格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二是以“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禁用药物、喹诺酮和磺胺类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以及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四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整顿兽药经营秩序,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及假劣兽药;五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对假劣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用药物,假劣兽药(产品见2009年以来兽药质量通报),违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兽药,兽药标签不规范产品,非法企业及非法、假冒产品,畜禽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
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
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基地,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基地。列入农业部和省农业厅通报的兽药经营企业。
此项整治由农业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畜牧兽医局配合。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