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东莹社区、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工业经济的发展,帮扶企业尽早走出金融危机带来的困境,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执行茭委[2008]2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达到要求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扶持和奖励。具体实施意见重新下发如下:
一、2009年度镇财政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作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和奖励2009年对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优异贡献的工业企业及各行业组织、先进个人。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特成立由宣建义任组长,何晓芬、陈灿为成员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工办,由陈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林广安、朱永根、潘春法、方有金、方胜秋、徐璇组成。
三、具体奖励办法:
1、2009年企业年销售额(不含税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实缴税金180万元及以上,除县奖励以外,镇政府另行奖励3万元,达到1亿元以上的,实缴税金400万元及以上,除县里奖励以外,镇政府另行奖励5万元。2009年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30%及以上,且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实缴税金40万元及以上,镇政府奖励2万元。(该项为上台阶奖励与上年度不重复计奖;2009年新办企业同时享受)
2、购地企业2009年土地利用税收绩效达到4万元/亩及以上,且2009年实缴税金100万元及以上的,镇政府奖励2万元;200万元及以上的,镇政府奖励4万元;400万元及以上的,镇政府奖励8万元。2009年企业纳税同比增长25%及以上,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镇政府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