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深入开展创建"五型"党支部和争当"六好"党员等争先活动,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年度工作"评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基层各单位中评选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系统先进党支部、先进单位由系统联评推荐产生。
二、基本条件
1、先进党支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于律己,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工作中成绩显著;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好,整体素质优,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重视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党员作用发挥好。
2、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思想;党性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取得较为显著的工作业绩。
3、先进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好,整体素质优,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年终考核综合得分名列前茅。
4、先进工作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为人正派,群众拥护,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工作积极,本职工作成绩较为显著。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社会综合治理有突出问题的;3、单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班子成员中有受到组织处理的;4、本年度信访考核受到黄牌警告的:5、违反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处理的。
三、评比名额
系统先进党支部2个、先进单位2个、优秀共产党员14名、先进工作者18名。
四、评选方法及要求
整个评选活动要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按照要求,严密组织,认真评选,真正把先进单位、优秀人员推选上来,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