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各村村委会、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武义县委关于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的决定》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做强工业园区、打造城镇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谐泉溪"的发展思路,按照"法治社会"的建设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实现泉溪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惠及全镇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镇"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助推泉溪经济社会新一轮追赶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交易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本镇、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 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传播法制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想一致。
二、 主要任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制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镇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自觉实践依法治国、依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五) 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关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财政金融税收、投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六) 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推进"律师进村、进社区"制度,完善"镇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七) 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权运行。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
(八)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认真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农村依法自治功能,培育青少年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九)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涉及法律知识、法律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创建平台,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精品、创品牌,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宣传力度,繁荣法治文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建设,以中心镇、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将法治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努力创造和凝聚富有我镇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突出抓好"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要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重点,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实现新突破,引领和带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流动人口等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十一)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围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坚持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教育培训课程。创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从形式、载体、教材等多方面适应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和学法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学习法律、适用法律等情况的考察,在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岗位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同时述法。
(十二)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围绕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通过定期轮训、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完善、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坚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执法水平,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指标。
(十三)深入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列入地方课程教材,保证课时,加大法律知识考试力度。加强中小学校法制课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学校法制教育督查考核力度,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工作制度;依托村委会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十四)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加强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把法制培训、考试(考核)纳入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切实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实到实处。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消除法制教育盲区和空白点。
(十五)深入推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宣传教育,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步骤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建立镇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一个法制学校、一个"普法宣传栏"和一个法律图书柜的目标。
(十六)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镇普法工作中,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单位和地方,结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建立普法培训学校,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出台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创新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理念,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维权管理有机融合在一起,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实现教育、管理、服务、维权一体化。加强残疾人、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步骤余安排
(十七)"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达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村、各部门应依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对各村、各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迎接县普法考核验收,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形式和方法
(十八)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加大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十九)加强现代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建设。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办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办好普法网站,开设政府网及单位门户网站普法栏目,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阐释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发挥舆论在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引导作用,提升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质量和整体效果。
(二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等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建设、培训、管理、指导和宣传表彰,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大力营造"普法是社会责任"、"普法是公益事业"的工作理念。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加强舆论引导,开展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法律评析,形成法治化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法律服务开展普法教育,改变单纯说教的传统教育方式,把普法教育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交流与座谈等"互动式"学习方式,让群众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学法、懂法、用法。广泛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村、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在坚持现有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六五"普法规划任务,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各村、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三)健全评估机制。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普法工作年度考评机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十四)落实经费保障。镇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六五"普法期间每年人均普法经费不低于1元(含外来常住人口),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
泉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抄送:县司法局、县"六五"普法办公室
-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亮剑行动”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