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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2012]28号
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的部署,以及县食安委办《关于落实省2012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2012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现将《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2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抄报:金华市农业局,县食安委办,姚美芬副县长。
武义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2012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省市农业部门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 以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整治,达到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在生鲜乳中和畜禽养殖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取缔一批假劣农资制售黑窝点,高毒农药管理、生猪收购贩运、兽用抗菌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以及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三、整治任务
(一)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1. 具体目标。 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高毒农药管理和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 整治重点。 重点加强豇豆、菜豆(四季豆)、芹菜、普通白菜、杨梅、葡萄、蜜梨、茶叶等农产品生产过程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三氯杀螨醇等禁限用农药。
3. 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高毒农药管理,加大农药市场监督力度。 认真落实农业部1586号公告规定。推进新型信息化农资监管模式,实现“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禁用农药、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
此项整治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有关乡镇街道配合。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 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综合防控技术。 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督促建立 农药使用记录,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此项整治工作由粮油站、特产站负责,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继续组织开展监测服务进“两区”活动,加强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组织开展蔬菜、水果、茶叶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高毒禁限用农药残留,严厉查处禁用农药检出及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情况。
此项整治工作由局质监科牵头,粮油站、特产站、农业执法大队、乡镇街道配合。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
1. 具体目标。 “瘦肉精”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生猪收购贩运和活畜交易环节规范有序。
2. 整治重点。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生猪定点屠宰场。
3. 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 重点组织对养殖场(户)、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二是开展饲料环节整治。 组织开展全县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大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做好新公布违禁添加物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 三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 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四是开展收购贩运屠宰环节整治。 加强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和交易记录制度。协调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或生猪产品,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此项整治工作由畜牧兽医局牵头,执法大队、质监科、法规科、乡镇街道配合。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1 .具体目标。 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部持证经营,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实现收购站监测全覆盖、5项违禁物质检测指标全覆盖,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管理限量值规定。
2 .整治重点。 奶畜养殖场。
3 .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积极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的监测,同时做好铅、铬等重金属,冰点、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的摸底,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加强巡查、督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制度检查和培训。结合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和奶牛冻精补贴、后备母牛补贴和生产性能测定等扶持政策,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督促。
此项整治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农业执法大队、乡镇街道配合。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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