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分局):
根据金工商发[2012]143号文件规定,我局决定从2012年9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冻品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平安金华”建设,深入开展流通环节冻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明确责任、规范秩序、着眼长效的要求,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销售冻品的行为,维护冻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冻品销售行为监管。各单位要监督冻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向供货者索要合法证照、法定冻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切实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检查冻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严禁销售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冻品。要求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散装冻品时,必须在散装冻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对冻品经营者未索证索票、未依法建立进销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查处。
(二)强化食品经营仓储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仓储行为,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仓储行为应当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仓储地基本情况(主要仓储品种、品牌、仓储地址、面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贮存条件指导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规范食品仓库的管理,仓储地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防止食品污染。仓储管理者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