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
为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和省局《关于全省开展2011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个〔2012〕4号)以及市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金工商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都应在2012年3月1日-6月30日期间到企业登记机关接受2011年度企业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