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省直涉农收费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明确各单位的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武义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2012年武义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2012年,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以“保持态势、重点监控、阳光监督、长效监管”为主线,深入推进农民负担源头监管,积极开展阳光监督,继续加强动态监管,切实保障惠农政策落实,全面提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努力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
一、巩固专项清理成果,强化村级组织负担源头监管
2010-2011年,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统一部署,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今年要继续全面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源头监管的意见》,切实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实施到位。县级将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源头监管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审核申报制度是否真正运行、审核审批单是否真正使用、报刊订阅费限额是否真正落实。
1.监管责任明确到人。乡镇(街道)要明确源头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审批审核责任人,并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加强对落实监管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并将乡镇(街道)上述人员名单汇编成册,适时开展培训。
2.报刊限额量化到村。各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根据各村在册人口数和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确定2013年各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报送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各行政村将累计订阅报刊费用和核定的报刊限额数列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
3.监管平台前移到“代理中心”。乡镇(街道)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要严把入账这一关口,没有乡镇(街道)指定的分管领导审批,不得将向村级组织收费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的票据入账;不符合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政策的收费和村级组织报刊订阅累计费用超过限额的,一律不得入账(有条件的乡镇要利用财务网络软件,积极开展网上审核、申报和督办)。县农经站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政策培训。
二、探索阳光监督机制,强化农民负担常态监管
积极探索我县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思想上重视,力度上加强,举措上创新。
1.深入开展排查式暗访。今年县农监办和县纠风办要组织开展对乡镇(街道)的农民负担排查式暗访。同时,加大案件查处清退和整改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并及时从案件线索中发现农民负担新情况,探究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2.继续加强动态监管。县级继续开展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同时结合实际,健全农民负担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测结果运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在明查暗访基础上,选择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开展调研,选择农民负担问题突出的行业或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防止区域性、行业性农民负担反弹。
3.开展阳光监督行动。要选择一个乡镇(街道),开展阳光监督示范化创建试点。阳光监督示范建设要以公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投诉渠道、公开网络查询为重点而展开,以透明公开使减轻农民负担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三、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探索开展惠农政策落实监管
以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普惠型政策为重点,加大对资金落实的监管。
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联合县纠风办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已有经验,按照“站点结合、全面监测”的要求,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测。在乡镇(街道)设立综合监测预警站,在农业龙头企业、种养业大户等中设立专项监测预警点,在各村设立综合监测预警点,及时收集国家有关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情况,有效保障各项惠农政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