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县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1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和材料
1. 年检内容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
2. 年度检查须报送下列材料:
(1)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年检程序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