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武矫正办〔2013〕4号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进一步提高我乡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根据武矫正办《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武矫正办〔2013〕4号),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加强社会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目标任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健全监管机制,完善方法措施,规范基层基础,着力打造社区矫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网络化、系统化、扁平化新机制、新载体和新平台,提升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水平,不断创造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新优势。
二、活动目标
力争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以下“三大”目标: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执法活动更加规范、部门衔接更加紧密、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应急处置更加有效、基层基础更加扎实、矫正质量明显提高,全年无社区矫正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无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无社区矫正人员赴省进京等“异常访”严重事件;无社区矫正人员聚众闹事的严重群体性事件;无因职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违法出境或发生超过一个月的严重脱管、漏管事件;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分别控制在1.5%和0.5%以内。
二是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更加完善。在现有基础上,将原系统迁移到司法行政虚拟专网内,实现百分之百县与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并机;根据市矫正办安排,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衔接协调,积极争取联网办公,努力实现文书传递、数据传输、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网络化、流程化、无纸化。
三是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更加规范。以构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信息监管指挥中心、司法所信息监管平台和村(居)工作站信息监管点三级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为目标,在确保百分之百社区矫正人员配有区域管理手机,百分之百社区矫正人员划定“电子围墙”的前提下,完善现有平台功能,拓展应用领域,实时做好跟踪考察、警示告知、短信提醒、网络帮教等工作,努力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教育网络化、全程化、无缝化,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
三、活动任务
(一)认真做好“管理系统”功能完善、数据格式调整等工作。
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研究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妥善解决财政支持、技术保障、部门联网共建等问题。要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好基础网络,将现有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虚拟专网。
(二)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要紧紧围绕省矫正办提出的“指导管理网上运作、数据交换及时有效、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全程监督”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目标及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平台网络。加强与原提供服务的运营商和软件开发商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功能模块和数据格式调整等工作,将现有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虚拟专网。
二是完善系统功能。要在信息实施“面部+指纹”考勤、手机区域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将办公场所视频录像、执法记录仪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系统等功能链接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中,并在发挥平台静态数据录入、统计、查询等功能基础上,相应增加日常管理和相关执法活动电子化、网络化等功能,提升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