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1、如果发生工伤事故请务必在24小时内到人社局网站网上报案。并在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咨询电话87669719)。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职工发生事故后需及时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因限于首诊医疗机构技术或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应优先直接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确因技术条件定点医疗机构不能诊治的工伤病人,需转往县外指定医疗机构治疗的,应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转诊意见,经分管院长批准,由参保单位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核准备案后方可转往异地医疗机构诊治;因伤情危急,需要紧急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的,应当在事后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过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手续。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武义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
县外指定转诊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