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劳动标准体系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用工灵活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有关问题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首次申请特殊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实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获得县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或上年度特殊工时制执行情况较好、职工权益保障较好的用人单位,实行期限可以延长到2年;获得省、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的用人单位,实行期限可以延长到3年。有效期满后仍需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必须重新申请。
二、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应提交下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