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经济合作社),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
“清洁河道?美丽家园”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既要求在春节前集中和持续开展,也要求在全年予以贯彻落实。根据《武义县开展“清洁河道?美丽家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春节前开始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清洁河道?美丽家园”专项行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清理各村、社区、工业功能区的垃圾,重点清理武义江(冷水坑、端村、胡处河段)、洪溪(佐溪、下岭头、端村河段)、双坑溪支流(破竹园、水碓后河段)、双坑溪—熟溪河(甘塔、施坞、管宅、塘里、金村、吴杨、水碓后、包后、塘塍头、下苏埠、南湖、陈宅、大坤头河段)流域河道及江山新村一路水渠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2.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清理打捞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死猪(畜禽)、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3.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清除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通过集中一段时间,使城乡环境面貌,尤其是重点河道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广大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长效保洁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健全。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1月17日—1月20日)
各村(社、企业)要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求每个自然村(社)标语不少于10张,横幅不少于2条。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企业职工、志愿者参与“清洁河道、美丽家园”专项行动,使广大群众成为环境整治活动的主体力量。各整治活动小组要做好整治活动过程中文字和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好后统一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二)集中整治(1月21日—10月25日)
1.组织参加武义县万人“清洁河道、美丽家园”环境卫生整治日活动。时间:2014年1月22日全天,参加人员:全体街道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分片、社区开展,党政办及经发一办除值班人员外,到各相应河道参加活动)。社区干部及社区小组长,村两委及监委会成员,全体党员以及村民代表、村小组长、各线负责人等一并参加各自辖区内的河段,没有河段的统一清理本村的山塘水库,田边地角,村内的环境卫生。
2.在做好河道、山塘水库清理的同时,做好沿线村庄以及村庄内的环境卫生,要求做到公共区域、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沟渠畅通,池塘清洁无漂浮物。
3.开展工业园区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工业功能区内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做到整洁有序。
4.全面开展城中村、城郊村、城区背街小巷和居民生活小区的环境卫生清理。集中开展社区内各小区的整治,对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进行统一清理,由社区牵头,各小区参加,街道巡查中队配合,并请县城管执法中队一起参与。重点是清除生活垃圾,清理水沟池塘,做到村庄、村容整洁有序。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熟溪街道美丽家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得伟
常务副组长:李晓欣
副组长:何晓芬
成 员:王武平、潘巧萍、韩绍斌、章礼江、王洪达、吴龙远、阮青山、郑子木、项世平、蓝伟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晓芬兼任,成员由蓝伟雅、徐向进、潘剑飚、姚妮娜组成。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资料汇总、宣传报道等工作。按工作区域,分设五个工作小组。
社区环境整治小组,组长:王洪达,成员:金高潮、傅仙萍、徐国胜、陈硕、王美玲、徐美英。
工业功能区环境整治小组,组长:王武平,成员:王樟根、刘明、张子敬、徐赛琴、廖俊峰、章献云、吴伟航、邹建宏、刘海燕、王迅、周媛媛。
城东片环境整治小组,组长:潘巧萍,成员:阮青山、项有富、周国义、何桃女、罗申忠、郑卫平、郑坚勇。
城西片环境整治小组,组长:韩绍斌,成员:蓝伟雅、吴龙远、项世平、潘伟忠、陈爱军、严希彩。
城南片环境整治小组,组长:郑子木,成员:陈尚欣、潘剑飚、朱岳如、吴子金、廖亦明、项天成。
各组长是各区、片环境整治及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各联社驻村干部和各联系工业功能区的经发一办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各区片落实责任,并建立巡查制度。各社区要明确各小区及河道的具体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查员;各村要分段、分区域明确辖区内山塘水库、各河道的日常巡查员;工业功能区按区块联系落实具体责任人和日常巡查员。要建立定期的维护检查、督查机制。责任区块、责任人员和巡查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件4)于1月24日前统一报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向进处。
2.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成立以街道纪工委、效能办牵头,党政办、巡查中队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要求制订具体的书面督查方案,并于1月24日前书面报办公室徐向进处。要采取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每周不少于二次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组组长:章礼江,成员:廖一伟、翁泽云、张能言及街道巡查中队人员。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的,对村(社)主要负责人、监委会主任予以书面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求引咎辞职;对不肯辞职的,予以组织处理;对联社驻村干部及各工业功能区块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停职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街道效能追责办法从严处理。由于责任领导工作不到位的,将按组织程序追究其领导责任。
各村(社)要建立相应督查组,由监委会主任任组长,每天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二次进行督查,巡查和督查要做好书面记录。街道将按照每村(社)1万元的标准,对此项工作到位、完成得好的村(社)进行奖励,专项用于卫生整治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3.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落实“河长制”和“区片责任制”。按照熟街工委〔2013〕111号《关于印发熟溪街道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长责任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明确各区片、河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各村、社区各小区、各工业功能区块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实行“五公开”。各村(社)要建立12小时卫生保洁制度,做到“三到位”(清扫人员到位、清运人员到位、巡查人员到位)。
(2)建立“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主代表”巡查制。给每个代表和委员发放日常巡查证,明确卫生管理区域、河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做到发现1处,落实到位1处,确保“清洁河道,美丽家园”活动落到实处。
4.全面发动,营造氛围。
各村(社)、企业要采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和村(居)民全面参与机制,营造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的浓厚氛围。要求街道商会积极参与,通过募捐、组织卫生环境整治等多种形式一起参与“五水共治”和卫生整治活动。
附件:1.熟溪街道河道清理片区责任制
2.熟溪街道卫生整治区片责任制
3.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4.村(社、工业园区)卫生整治区块责任制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