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全街道居住出租房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隐患,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3〕123号)文件精神,熟溪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居住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熟溪街道范围内以居民自建且用于居住的出租房,重点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出租房连片区域。违章搭盖的居住出租房不列入整治范围并应按“三改一拆”依法责令拆除。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标准,全面排查。各村(社)、社区按照《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技术要求》(附件4),依托流动人口协管员、护村队、治保组织等各种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照《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等级分类标准》(附件5)和《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隐患评估标准》(附件6),逐户评估消防安全隐患并填写《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排查表》(附件7),按照“一房一档”原则,登记造册,健全档案,作为整治依据。
(二)分类整改,标识管理。在入户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出租房的建筑耐火等级、功能区分隔、电气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四小件”配置等情况,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和“红、黄、绿”三级标识制度。消防安全评估得分60分以下(不含)的出租房挂红牌,限期三个月整改,逾期仍不符合整治技术要求的,取消出租资格,并对出租户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评估得分60分(含)至85分(含)的出租房挂黄牌,限期三个月内整改,逾期仍不符合整治技术要求的,将降格为红牌类,同时取消出租资格,并对出租户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出租房,要及时开展验收,验收合格的挂绿牌,允许出租承租。流动人员协管员、护村队、治保组织要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监管的内容,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时,应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核查范围,对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挂红牌的出租房,禁止出租承租;存在一般火灾隐患挂黄牌的出租房,应审慎办理,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挂绿牌的出租房,依法依规办理登记。
(三)综合治理,配合执法。在整治活动中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城建、工商、行政执法、供电等部门开展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居住出租房违法行为。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督促居住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不符合治安、消防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全面参与居住出租房的摸底排查,将违法行为报告相关部门。
(四)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坚持整体推进、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验收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验收合格的出租房,村(居)委会与出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出租房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出租房巡查登记,随时掌握出租房和承租人员的基本情况,保证租赁信息及时准确,实现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常态化。同时,要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等长效机制,强化舆论宣传氛围,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出租户、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4年3月9日前)。村(居)委会要组织集中学习,掌握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组织协管员和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掌握排查整治具体要求。培训后对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每户摸排均填写《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排查表》(附件7,县整治办将统一制作下发),登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确定分类等级(A类.B1类.B2类. C类)和评估结果(绿牌.黄牌.红牌),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各村(居)委会将《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排查统计表》(附件10)于2014年3月5日前上报街道整治办公室韩绍斌,电话:13819931888 651888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10月31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即红牌、黄牌),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整治任务数参照《熟溪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任务数》(附件2)。各村(居)委会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地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验收,逐户填写《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验收表》(附件8,县整治办将统一制作下发),在2014年10月30日前汇总并填写《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验收申报表》(附件9)并上报街道整治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街道整治办负责定期开展综合整治检查,定期通报各村(居)委会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整治办,整治结束后由县整治办组织抽查验收并填写《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验收表》。对在整治期限内积极实施整改并按时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依据《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奖惩办法》(附件3),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奖励。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迎接武义县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居住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村(居)委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火灾隐患整改等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任务重的端村、冷水坑、余西、向阳、胡处、熟溪、溪南等村(居)委会要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开展实体化运作。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于2014年1月15日前上报街道整治办。
(三)严明奖惩,加强督导。对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经验收合格挂绿牌的出租房,县政府按A、B1、B2、C四种整治类别分别给出租户相应的奖励经费(附件3表),并按A、B1、B2、C四种整治类别分别补助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每户60、45、35、25元。对整治结束后仍不符合整治技术要求的出租房取消出租资格,并对出租户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各乡镇(街道)应采取“县政府奖一点,乡镇(街道)补一点,村(居)委会贴一点,出租户出一点”等措施鼓励出租户积极整治,要利用好县政府专项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县、街道整治办将不定期加强对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居)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整治不力的村(居)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在社区、村务公开栏、宣传栏设立出租房整治专栏,对排查整治标准、奖惩措施和整治动态及时予以通报公示。坚持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和全社会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为我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