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管委会,殡仪馆、壶山陵园: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全省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2014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清明祭扫群众的安全保障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新时期我国深化殡葬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出台后首个清明节将至,各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群众集中祭扫安全有序。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将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要建立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提高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要特别加强殡葬场所祭扫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严防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要着重加强对集中祭扫场所的火源管控,严格限制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等行为,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交通疏导,及时疏导集中祭扫场所的周边交通。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可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
二、大力倡导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