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
森林城镇建设是贯彻“森林浙江”、“生态武义”绿化造林的重要行动,对提升绿化水平,打造绿色美丽茭道,改善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法》和《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见缝插绿”为主题,以植树增绿美丽乡村为重点,以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为目的。按照保护生态环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以创新推进机制为动力,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抓手,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茭道绿化特色,坚持城乡一体整体推进,把茭道镇建设成为“林水相依、鸟语花香”的森林景观效果,打造精品村庄公园,提升我镇品味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广大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提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活动成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充分利用乡土树种资源,形成不同类型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不同生物提供生存繁衍的生态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持生态平衡;以乔木树种为主,多品种、多层次混交的森林网络建设,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空间,构筑森林生态屏障,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同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们物质要求。
2、坚持镇村统筹、政府主导的原则。立足为城镇居民创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环境,统筹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突出重点,落实创建任务。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事关每个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目标责任制和村级绿化责任制,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包括城镇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生产防护林等;加快村中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提升农村生态功能;城镇出入口通道的森林长廊建设,打造城镇森林景观,塑造城镇形象,提升城镇品味。
3、坚持森林主体、林水相依、协调发展。以植树造林为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大幅度增加城镇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构建以森林和林木为主体的城镇生态保护屏障。注重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结合、常绿树与落叶树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和景观丰富性。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遵循生态系统的协调共生,持续自生和生物多样性的原则,构建以乔木为主体、点线网相结合,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功能安全的城镇森林生态系统,弘扬生态文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壮大生态产业、创造优美生态环境,打造武义城郊花园为目标,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公路绿化、河岸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3万平方米,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到68%以上。
(二)前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