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做好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浙财行[2014]18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厅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为认真落实有关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通过政法经费绩效考核,不断规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政法经费资金使用效益,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元相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芳,纪检组长黄永来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各相关科室做好配合。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1日至4月13日)
召开相关科室及财务人员会议,认真学习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文件精神,对《浙江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逐条进行分析讲解,认真总结梳理2013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布置相关考核工作。
(二)自评阶段(4月14日至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