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泉委〔2014〕16号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根据《关于做好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14〕26号)文件精神,现将泉溪镇2013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见附件)
中共泉溪镇委员会
2014年3月30日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泉溪镇党委何武
2013年,泉溪镇党委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纪委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工作水平,为促进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抓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廉政责任。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其列入镇、村考核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48份。明确各党组织书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监委会主任的第一监督人。
2、明确目标,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和内容,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量化。健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四破”整治等各项制度。加强纪检班子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副书记1人,委员1人,配齐配强纪委班子力量。
3、力抓教育,增强意识。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充分利用周一夜学习,周三服务日、党员学习日和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以转变作风抓服务;以转变思想抓建设;以“四有”全科干部抓队伍,开展典型示范、案例警示、廉政谈心活动,共组织学习班2期,观看反腐教育片20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和党员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对镇村干部的警示教育。
4、精心组织,创先争优。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开展“四联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将年纪轻、能力强的安排担任副片长、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大力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二)抓反腐倡廉,着力提高廉洁意识。
1、健全制度,源头防治。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通过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管理。一是健全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镇财务的管理,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二是落实了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谈话诫勉、禁收禁送“红包”和礼品、公务用车管理及干部管理制度。三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各项规定。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公款“大吃大喝”的力度。 通过规范制度,加强管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2、强化监督,完善民主。我镇纪委制定出台了《泉溪镇村监委会主任的日常考核督查办法》。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完善了基层监督网络的制度建设。一是明确村监委会主任为“四边三化一整治”的首要责任人,全面承担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二是严格规范村监委会主任报酬年度补贴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发放;三是落实村监委会主任周三服务日职责,每周三必须与村书记、主任一起到村办公室值班;四是强化监委会主任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把好村级财务审批关。五是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平台建设。刘宅、茆角、新屋、大塘口等四个村建设规范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并在9月份,开展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对接工作。全镇48个村开展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现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网络视频化,方便村民监督。
(三)抓作风建设,切实有效提升机关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