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使我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健康安全长效运转,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4〕36号)要求,现按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分解如下: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和特殊老人伙食补贴经费的保障,将所需经费列入每年县财政预算。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服务人员服务水平。
县国土局:及时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及审批。
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场所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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