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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武义县诚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个民协分会:
为了继续倡导企业树立“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努力营造“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推动个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引导广大个私企业积极投身于“信用武义、平安武义”建设,促进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决定在全县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开展2014年度“武义县诚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2、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不健康不文明的服务,无侵害消费者权益投诉案件。
3、被推荐企业的年度信用分类监管评定等级应在A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年度年检报告符合规定要求,能依法签订并认真履行合同,无合同违约行为。
4、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扶贫帮困,奉献精神突出。
5、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依法照章纳税,自觉遵守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劳动、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6、银行信贷信用良好,劳动用工规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注重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环境保护。
7、经营时间在两年以上。
8、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近二年内,无相关部门违法处罚和不良记录。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与非公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引导会员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培育“信用至上”的企业理念。广泛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民营企业、个体业主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2、评选工作要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严格把关,推荐为“武义县诚信民营企业”的书面事迹材料,字数在600字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