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武义县第十一届“消费者信得过
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消保委分会、有关部门: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消保委有关“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评选工作的通知。武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开展“武义县第十一届(2012-2013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1、经营单位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评选。
2、“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有效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消费者意见较多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利益情节严重的,随时予以公开披露、曝光,直至撤销称号。
二、申报条件:
1、在全县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的经营单位,包括商贸业、服务业、制造加工业(其产品直接用于生活消费);被评为武义县第十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单位,也需重新申请参加评选;
2、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亏损,且工商监管信用等级A级以上,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社会反映良好,社会公众认知度较高;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2年以来没有因质量、计量、价格、服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或新闻单位公开点名批评、披露的;
4、依法履行《消法》和《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落实商品“三包”措施,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近几年没有较大的投诉案件发生;
5、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设有负责处理消费争议的专(兼)职机构或人员,主动、及时、诚恳、客观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评选方法:
1、设立武义县第十一届消信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工作统一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
2、采取由经营单位自荐报名方法,向县消保委秘书处或单位所在地消保委分会领取“武义县第十一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申报表”,也可以在www.wy315.org《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上下载表格,并如实填写,文字材料不少于500字,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消保委分会,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近年来获得政府或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