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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县开展“1+3”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武工商〔2014〕15号 |
各科室、所队、分局、中心:
为切实履行规范引导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监管职责,加强履职风险防范,助推平安武义创建和“三改一拆”、“四破攻坚”、“五水共治”等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照经营工业企业、旅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等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简称“1+3”)。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摸清全县无照经营工业企业、旅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黑网吧及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现状,客观评估履职风险,合理确定重点领域、整治对象,实施分类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降低无照发生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助推平安武义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履职能力,确保监管履职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无照经营工业企业
通过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照从事生产经营的“厂中厂”、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三合一”生产等有安全生产隐患的无照经营;围绕“三改一拆”、“四破攻坚”、“五水共治”等政府中心工作涉及行业的无照经营。
(二)旅游市场
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资格,查处无证照、超范围提供旅游服务或无证照从事景区食品、旅游商品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等名义从事旅行社市场业务,违法招徕和接待出境游、赴台游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行为;检查景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证照经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排查景区食品安全隐患。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整治对象为全县所有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规范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打击取缔食品非法生产加工为重点,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积极规范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提升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查处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提升我县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四)餐饮
整治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餐饮单位,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经营、学校食堂及周边、旅游景点及高速服务区的餐饮单位。重点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在自制的火锅底料、饮料、调味品、米面制品、凉粉凉皮等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食用血产品、水产品、食用油、调味品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15日前)
通知之日起至8月15日前,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8月16日至2014年9月15日)
各所要根据本次行动的整治重点大面积开展无照经营的排摸,对重点领域排摸要深入细致,数据记录要尽量详实,切实掌握无照经营的主体、数量、分布、位置、行业、原因等信息;并在排摸基础上梳理分类,系统分析无照经营的类型和处置思路,为集中整治分类治理提供参考。同时,将宣传教育与全面排查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整治成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10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