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武义县市场监管局2014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中心:
为加快我县生态景区全域化建设,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县《关于推进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3〕32号)和《关于推进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武政发〔2014〕3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制定了《2014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5日
武义县市场监管局2014年旅游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县生态景区全域化建设,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我局决定从2014年7月起至2014年10月止在全县组织开展2014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关于推进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整体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富县”发展战略,结合我局的监管职责,从实际出发,标本兼治,整治规范并举,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创新思路,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县旅游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子平任组长,副局长邵武任副组长,相关科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规范科,由市场规范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一是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资格。查处无证照、超范围提供旅游服务或无证照从事景区食品、旅游商品经营的行为。重点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等名义从事旅行社市场业务,违法招徕和接待出境游、赴台游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行为。二是查处利用格式合同、虚假宣传欺诈游客行为。对利用虚假宣传欺诈游客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免除经营者的法定责任或者消费者的法定权利的“霸王”格式合同,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重点查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或者通过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收受的旅游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一是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无照经营。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农家乐、旅游景点、旅游定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大监督抽检,严查违法添加。对熟食卤味、冷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开展监督抽检,监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对景区食杂店管理。重点检查景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证照经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排查景区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景区信用监管。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对景区经营户进行信用监管,规范景区及周边商户的经营秩序。坚决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诱导、胁迫等违法经营行为。从经营者申报、市场监管部门采集、向政府部门征集和向游客征集等多渠道全面采集景区经营户信用信息,量化信用信息,设置评价等级,根据得分情况评价等级设置为A,B,C,D四个级别,其中A级分为AAA,AA和A三个等级,评价结果将反馈到每个经营户和景区管委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评为D级的经营户要进行网上公示,并向全社会公开。
4、加强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景区、宾馆、商场等涉及旅游场所的电梯、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是否建立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