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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的通知 |
| 武食安办〔2014〕17号 |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的通知》(浙食安办〔2014〕4号)、《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的指导意见》(金食安委办〔2014〕5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食品安全、提高社会整体安全意识为核心,深入进行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有效激发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深化基层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果,组织动员接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形成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推进“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宣传活动,“你点题,我检测”食品安全大抽检活动,“你举报,我查处”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走向基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巩固深化基层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活动内容
(一)“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特别是今年部署开展的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等工作,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媒体推荐的微博达人、市场监管协管员、市民代表等参与,组织开展“我执法,你参与”食品安全大执法活动。每次检查活动应邀请当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开展检查前,对参与检查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和介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做好督促整改和跟踪复查。查处结果及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参加检查人员。
(二)“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宣传活动
